北京师范大学总务长办公室文件
师后通〔2022〕2号
关于印发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支出审核
审批流程》的通知
总务后勤各单位:
为规范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财务支出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研究制定了《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支出审核审批流程》,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2年3月23日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为规范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财务支出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和合理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流程。
第一条 总务后勤各部门/中心是财务支出的基层单位,各部门/中心主任对本部门/中心经济业务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
第二条 支出范围
按照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实际情况,支出的范围一般包括人员费和业务费。
(一)人员费
1.在岗(事业编、合同制)人员工资、津贴、加班费、绩效工资、保险、公积金等费用支出。
2.外单位劳务费用支出。
(二)业务费
主要包括日常业务费和专项业务费的费用支出。
第三条 支出管理
(一)人员费支出
1.在岗人员费用的支出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各部门/中心核算人员费用,由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财务人员核对无误后进入系统申报打印。各部门/中心经办人、财务人员、负责人签字盖章,送交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统一报送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后勤管理处公章。
(二)业务费支出
1.业务支出的标准应按财经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2.各部门/中心的业务经费支出,应结合服务保障工作需要,按照年度预算范围内的经费执行。预算外支出另行申请。
3.各部门/中心在采购事项完成后,由经办人员提供相应票据和其他证明材料,原始票据需经办人及财务人员进入税务系统进行核查并签字。涉及购买办公用品、维修材料等批量商品的,需附盖有售出单位印章的购物清单或电子票据,发票与票据清单上应注明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涉及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4.业务费支出单据及所需提供其他材料由财务人员审核后,进入北京师范大学财经日常报销系统申报提交并打印。一次性用款在一万元以下的,由经办人、财务人员、各部门/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送财经处。一次性用款在一万元以上的,需总务后勤财务主管审核后交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签字并加盖后勤管理处公章后进行报销。
本流程适用于总务后勤各部门/中心财务支出管理工作,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2年3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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