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文件
师校发〔2009〕43号
北京师范大学
关于印发《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的
通知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违章用电事故隐患,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确保“学生宿舍一室一表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
二○○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办法
为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保障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努力营造一个舒适、文明、安全、温馨的住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等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则,做到安全用电。
(一)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电饭锅、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具。
(二)学生宿舍内禁止私拉电线、另接灯头、私接楼道内电源、私自自拆移宿舍电表等违章用电行为。
(三)学生宿舍内禁止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
(四)学生宿舍内使用的电器,在通电状态下,必须有人在场,与易燃物保持安全距离;学生离开宿舍时,要认真检查用电电器,关闭电源,确保安全。
第二条 提倡节约用电,杜绝浪费。学生要自觉养成良好的节约用电习惯。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用电实行“一室一表、定额免费、超额购电”的办法。
第四条 学生宿舍免费用电额度及购电相关规定:
每间每月免费 基本定额 |
每人每月免费 用电定额 |
每间每月免费 用电量 |
|
本科生 |
15 |
4 |
15+4×房间人数 |
硕士研究生 |
15 |
6 |
15+6×房间人数 |
博士生 |
15 |
6 |
15+6×房间人数 |
(一)
学生宿舍免费定额用电量:(单位:度)
(二)免费用电定额每学期下拨一次,节能办公室新学期开学时将免费定额用电量输入电表。具体数量按每学期校历天数计算,不足半月按半月计,超过半月(含半月)不足一个月按整月计。
(三)超额缴费部分,学生宿舍按居民生活用电价格购电,即0.4883元/度。如供电部门调价,学校也将相应调整收费价格。
(四)学生可通过登陆http://ydcx.bnu.edu.cn实时查询本宿舍剩余电量,已用电量等相关用电信息。
(五)当学生宿舍剩余电量不足20度时,有下列3种方式给予提示,及时购电:
1.电话预警:当宿舍剩余电量不足20度时,电话预警系统会打电话到相应宿舍通知宿舍学生。
2.短信预警:当宿舍剩余电量不足20度时,短信预警系统会通过短信通知该宿舍负责学生。
3.每个宿舍楼都有显示器实时提示该楼剩余电量不足20度的宿舍,请关注提示信息。
宿舍剩余电量不足20度时,要及时购电,购电费由同室学生协商分摊。
(六)自助购电
学生可通过学校圈存机用校园一卡通实行自助购电。在学生完成自助购电操作流程后,系统将会在10分钟内自动将所购电量上传到用户电表内。
(七)退费管理
当学生毕业时,如所购电量尚未使用完毕,可办理退费。需要退费时,请毕业生在办理完所有其它相关毕业手续后,持退费申请单,到校节能办公室申请退费。学校会将应退金额一次性退到学生的校园一卡通上。
第五条 校内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用电安全,广泛宣传,积极配合后勤管理部门做好学生宿舍用电管理工作。
第六条 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自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以往规定若与本办法不一致,以本办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