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总务长办公室文件
师后通〔2020〕18号
关于印发《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通知
总务后勤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0年10月9日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一、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做出决定的要求,以及《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师党发[2012]14号)、《北京师范大学学部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指导意见》(师党发[2018]30号)、《总务部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师总务党发〔2020〕6号)、《总务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试行)》(师总务党发〔2020〕7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的决策行为,建立健全民主、科学、规范的决策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决策事项,是指事关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依据有关规定应当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和学校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等;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等重要工作;
3.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人、财、物”等重大改革事项;
4.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重要规章制度的“立、改、废”;
5.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直属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置和重要调整;
6.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重要资产的调配和处置;
7.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表彰、推优等工作;
8.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涉及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9.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是指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管理的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助理,各部门、中心等实体机构的正、副主任的人选的确定;
2.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层面向总务部、学校或上级部门推荐后备干部、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
3.其他有关人事的重要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是指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重要服务保障项目,以及对服务保障基础条件、服务保障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1.重要设施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事项;
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的经费支出;
3.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是指调动、使用资金超过《北京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师校发[2017]35号)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员和财经领导小组有权调动、使用资金限额的事项。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日常大额资金的使用办法严格按照财经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资金的使用在1万元(含)以上的需经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审核后执行;在5万元(含)以上的需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等通过后执行。
2.应急项目多为临时突发项目,因须短时间内解决,经费使用执行特殊规定,不按照普通流程履行申报立项手续,可先予以审批,之后进行会议通报。
3.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三、基本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提交集体决策前,应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广泛听取并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其中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听取广大师生员工意见和建议,并在会议上明确表述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专业性、技术性强的重要事项应事先进行专家评估论证或技术、政策法规咨询。
(二)“三重一大”事项由后勤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具体程序按照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相关规定执行。
(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除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决定人应对决策负责,事后应及时报告并按程序予以追认。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回避制度。如有涉及本人或亲属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情形,参与“三重一大”决策或列席人员应当回避。
(二)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公开与查询制度。除涉密事项外,“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三)建立“三重一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领导班子成员违反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依纪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1.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
3.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
4.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直接造成决策失误;
5.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失误或损失而不及时采取措施纠正,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五、附则
各单位应参照本制度开展相关工作;或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参照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开展相关工作。
本办法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