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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后通〔2021〕17号:关于印发《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的通知

作者:摄影:时间: 2021-12-03 08:30:00浏览:

北京师范大学总务长办公室文件



师后通〔202117

关于印发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意识形态

工作制度》的通知

总务后勤各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新形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师党发〔2019〕5号)、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师校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研究制定了《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意识形态工作制度》,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1122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新形势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保障意识形态安全,根据中共北京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与管理的意见》(师党发〔2019〕5号)、北京师范大学《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师校发〔2017〕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机制。按照分级分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 积极发挥宣传教育载体优势。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宣传橱窗等各种宣传教育载体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师生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壮大主流思想舆论营造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浓厚氛围,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

第三条 做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安全,加强对各类讲座、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交流会等重点阵地的管控,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传播渠道和平台。举办大型讲座、报告会、研讨会、文艺演出及联欢活动等,按学校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因工作需要举办的小型讲座、报告会等活动,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加强宣传平台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提升舆论引导水平,避免出现意识形态敏感内容

第四条 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建设与管理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日常教育和管控,及时了解本单位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兼职情况进行备案结合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适时开展培训,要求职工严守政治立场底线。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警示提醒等工作,全面保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

第五条 健全意识形态问题处置机制。准确把握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措施。对可能出现的意识形态风险问题进行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当出现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须尽快研究部署应对之策,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延误发酵,做好与学校有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协同处置。在意识形态方面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部门可参照本制度执行,或在本制度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11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