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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校办发〔2009〕3号 关于启用校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作者:摄影:时间: 2009-04-02 08:30:00浏览: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师校办发〔2009〕3号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启用校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近几年,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学校信息应用平台建设日趋完善。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管理工作,提高校医院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学校建成校医院管理信息系统(HIS)。新系统将于2009年4月1日起试运行,2009年5月1日起正式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凡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包括102、离休、退休、在职、学生及人事处确认的外事人员),在校医院门诊或急诊就医,一律使用校园卡挂号和交费。

2.2009年进校教师、入学新生不再办理医疗证。

3. 医药费报销一律使用校园卡。

4. 门诊医药费限每人每月报销一次,但费用一次超过5000元者除外。西三旗、京师园按原规定每月上门报销一次,寒暑假报销另行通知。

5. 报销后的门诊、住院医药费,校医院财务次日上报学校财经处,由财经处委托银行打入个人工资卡或银行卡。

6. 医药费报销时间:(调整后的报销时间自2009年5月1日起执行)

l       102、离休:      周二下午;

l       退休:           周一上午,周四全天;

l       在职、学生:     周三全天;

l       住院:           周二上午。

工作时间:

上午: 8:15~11:15

下午: 2:15~4:45


未办理校园卡的人员请持工作证或身份证到学校信息网络中心校园卡管理与数字注册中心(地点:西区研究生公寓B座一层)办理。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     9:00~13:00

每周一至周四    14:00~16:00  (节假日除外)

离退休人员可持工作证或身份证在校医院现场办理。

办理时间:5月4日至8日   9:00~11:00   14:00~16:00


二○○九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校医院  信息化管理  通知

送: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校长、副校长。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4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