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文件
师校发〔2009〕16号
北京师范大学
关于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为大力推进我校学生公寓标准化建设,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校标准化学生公寓和标准化食堂标准(2008版)的通知》(京教勤[2008]11号)要求,学校决定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组成如下:
主 任:田 辉
副主任:樊秀萍
委 员:梁家峰 祝文燕 张 强 梁毅超 张朱博 郭陕河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决定
送: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常委;校长、副校长。 |
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4月2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