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的通知
来源: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
日期:2011-05-11
京教勤[2011]6号
各高等学校:
食堂成本核算是确保高校学生食堂规范管理和良性运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对合理制定饭菜价格、建立食堂长效保障机制、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北京高校学生食堂的成本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水平,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了《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北京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指导标准
一、高校学生食堂的基本结构
高校学生食堂以学生为服务主体,具有公益性,享受国家及地方政府的免税政策及水电气价格优惠,享受免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配置成本及房屋零租赁。高校学生食堂必须形成合理伙食结构,基本伙(大众主副食)所占比例不低于55%,风味占比例不低于30%,经营性餐厅占10-15%。高校自办和引进社会企业经营的学生食堂均执行本标准。
二、高校学生食堂的成本构成与间接成本标准
(一)高校学生食堂的成本构成
1、高校学生食堂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2、直接成本=产品原材料成本(主料、辅料及调料)+水电气成本
3、间接成本=人员工资、津贴、加班费、奖金、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炊具设备购置维修费、餐桌椅费、低值易耗品费、公用餐具费、房屋维修费、卫生劳保费、学习培训费、办公费、交通运输费、差旅费、接待费、伙食结余及不可预见费等。
(二)高校学生食堂间接成本标准
高校学生食堂的间接成本主要以销售毛利率(又称内扣毛利率)体现:
1、基本伙(大众主副食)的间接成本一般控制在25-35%;
2、风味的间接成本应控制在35-45%;
3、经营性餐厅的间接成本控制在45-55%;
4、低价位菜可远低于此间接成本标准直至没有间接成本。免费汤、粥、调料成本直接计入食堂总成本。
(三)高校学生食堂的结余
伙食结余应占营业额的3%左右,其作用为以丰补欠、扩大再生产、抵御风险、有所积累。
三、高校学生食堂基本伙(大众主副食)饭菜高中低档次比例及售价
档次 |
所占比例 |
售价 |
低档菜 |
20% |
1.50元(含)以下 |
中档菜 |
50% |
1.6元—4.00元 |
高档菜 |
30% |
4.10元—6.00元 |
纯肉菜 |
6.00元以上 |
每份菜的成品重量为:
无汁无汤的菜为5-5.5两/份;
带汁的菜为5.5-6两/份;
带汤的菜为6-7两/份。
四、高校学生食堂定价程序及成本核算方法
(一)定价程序
1、判断师生需求、确定定价目标、了解市场价格、预测产品成本。
2、参照高校学生食堂价格、对比社会餐饮毛利、分类分档、准确定位。
3、选择定价方法:选择成本导向法,即以成本作为依据的成本加成法。首先考虑成本的回收,其次才是伙食结余的获得,准确把握成本变化给售价带来的影响。
4、确定间接成本率标准:对单品种采用销售毛利率(毛利与产品销售价格之比),对食堂整体核算采用综合间接成本率。
(二)成本核算方法
1、单品种成本核算公式
销售毛利率法:
销售毛利率计算公式:
销售毛利率=(毛利/产品销售价格)*100%
产品价格=单位产品定额成本/(1-销售毛利率)
公式中单位产品定额成本为原材料、调料及水电气成本
2、制定标准投料菜谱
(1)原则上每个菜品以20-30份出菜量为核算单位,批量核算制定标准菜谱。如此便于操作,降低成本,确保质量,减少误差。
(2)在同一学校各食堂之间做到菜名、菜量、菜价及配菜统一,保持较长时期内质、价、量的稳定。
(3)至少每年对标准菜谱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检验、调整、修订、补充及完善,以适应市场变化及形势的发展。
3、做好食堂日核算
以食堂为单位每日核算其综合间接成本率指标。日核算是成本核算中进行成本控制及成本分析的关键环节,必须专人负责,每天坚持,认真做好,保存资料,日核算的数据准确率要求达到95%以上。
食堂日核算报表
核算项目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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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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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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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
原 |
昨日回库(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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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领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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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回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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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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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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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间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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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日间接成本率 |
本日原材料总支出=昨日回库原材料金额+本日领用原材料金额-本日回库原材料金额
本日总支出=本日原材料总支出+本日水电气成本
本日间接成本=本日总收入-本日总支出
本日间接成本率=(本日间接成本/本日总收入)*100%
注:此处本日间接成本率即为综合间接成本率,综合间接成本率公式为:
综合间接成本率=(间接成本总额/销售总额)*100%
4、做好食堂月结算
食堂的月盘存结算亦以综合间接成本率体现,会计参与盘库,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数据真实,准确率达100%,反映真实情况。
食堂月核算报表
核算项目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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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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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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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
原 |
上月回库(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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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领用(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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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回库(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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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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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气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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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间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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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间接成本率 |
本月原材料总支出=上月回库原材料金额+本月领用原材料金额-月底回库原材料金额
本月总支出=本月原材料总支出+本月水电气成本
本月间接成本=本月总收入-本月总支出
本月间接成本率=(本月间接成本/本月总收入)*100%
五、高校学生食堂成本管理的关键
(一)建立健全成本管理制度,如采购、验收、贮藏、领用、加工、烹饪、核算等制度。
(二)制定标准成本,确定间接成本率、标准定额投料(菜谱)、调料定额成本、水电气指标等,提供控制依据。
(三)实行总库房及冷库的统一管理,参加北京高校伙食联合采购,发挥集中规模化采购优势,从源头降低伙食成本。实施采购、库房分开管理。
(四)减少食堂管理层次,精简机构人员,提高劳动生产率、满负荷工作量,努力降低人员成本。
(五)实行标准化、专业化、流程化生产,集中加工“冷链”配送,降低人员、设备、原材料成本。逐步构建“中心厨房加工”及“半成品集中初加工”的集约化生产方式。
(六)计划生产、精细加工、现炒现卖,不产生剩饭菜,最大限度减少当日回库率,降低原材料成本。
六、有关要求
(一)各校餐饮部门要高度重视成本核算工作,将其列为基础性工作。严格规范成本核算管理,以扎实的工作作风,苦练成本核算基本功。加强宣传和培训,使全体餐饮人员树立成本意识,食堂管理人员熟练掌握成本核算业务。
(二)各校在食堂规模、队伍构成、学生来源、食堂条件及地理位置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应从本校实际出发,搭建适宜的餐饮结构。根据本文标准,规范确定进入伙食成本的原材料、水电气、人工成本及管理运行成本,合理制定饭菜价格,以达到校际间食堂饭菜价格质量的基本平衡。各校在引入社会企业经营管理学生食堂时,要兼顾社会效益及经济效益,防止单纯追求经济指标增加学生负担。
(三)各校要全面落实国家、北京市和学校对食堂的优惠政策。除目前国家针对学生食堂已规定的免税、水电气使用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收费等优惠政策外,还应落实对学生食堂的“零租赁”,承担食堂大型维修改造费用和大型设备配置。正式编制职工高于合同制职工收入部分,应由学校全额拨付饮食实体。
(四)学生食堂应透明办伙,主动接受学生监督。饭菜明码标价,定期公布伙食原材料采购进价,公示成本核算。经常以伙委会、意见本、校园网、回答学代会提案、设置学生值班经理或特殊时期召开专题会等方式保持与学生的沟通和信息交流。
(五)北京高校“伙专会”在市场伙食原材料及人工成本持续大幅度变动对学生食堂运行产生重大影响时,发挥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作用。对学生伙食的类型比例、基本伙(大众主副食)中各档次价格区间以及间接成本率标准进行修订,以便指导和统一各高校的成本核算工作,承担对高校学生食堂成本核算的督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