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勤〔2020〕12号
各市属高校:
现将《2019年度北京市属高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8月25日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降耗及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京政发〔2016〕34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减碳规划》(京公共节联〔2016〕2号)和《北京市教育系统“十三五”时期节能工作行动计划》(京教勤〔2017〕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市属高校节能减排工作有序开展,有力促进教育系统完成双降双控节能目标,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减碳目标责任考评工作方案》(京政办字〔2016〕65号),结合2017—2018年度考核工作成果和发现的问题,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奖惩分明”的原则,开展北京市属高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将落实“十三五”节能目标与完成年度目标相结合,以年度目标考核带动节能措施落实,通过评价考核工作的开展,力促各市属高校实施节能举措,提升节能管理水平,为实现北京市教育系统“十三五”节能目标提供保障。
二、考核依据
(一)《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节能减碳目标责任考评工作方案》(京政办字〔2016〕65号);
(二)《北京市教育系统“十三五”时期节能减排行动计划》(京教勤〔2017〕7号);
(三)《北京市市属高校“十三五”时期节能目标分解方案》。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北京市属高校。
(二)考核内容
201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
四、考核流程
考核工作分为材料上报、材料初审、现场考核、专家评审四个阶段。由于受疫情影响,各阶段工作需在保障安全防护的前提下开展。
(一)材料上报阶段
2020年9月25日前,各市属高校根据2019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以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整理相关证明材料形成《201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模板可在http://jw.beijing.gov.cn/gxhq/“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纸质版报告盖章后报送至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建议通过顺丰或EMS快递邮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09号学校后勤处201房间
联系人:张炀 联系电话:66023049、18910281808
电子版报告请发送至邮箱:bjjyjn@jw.beijing.gov.cn
(二)材料初审阶段
2020年9月28日起,考核工作组对各学校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初评,提出初步审核意见。
(三)现场考核阶段
2020年10—11月,考核工作组到部分市属高校进行现场评价考核(具体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现场考核流程安排如下: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听取工作汇报 |
听取被考核对象2019年度节能工作汇报。 |
2 |
现场答疑及核查证明材料 |
考核工作组认真审查相关证明材料并进行现场查看,根据证明材料和汇报内容与被考核对象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
3 |
形成考核意见 |
考核工作组根据对被考核对象相关证明材料的审查情况,分析总结节能工作成绩和存在问题,形成现场考核初步意见。 |
(四)专家评审阶段
2020年11月,专家组对各市属高校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材料初审及现场考核情况分析现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挖掘潜力、提出建议、编写综合考评报告。
五、考核办法
采用指标量化打分方法,总分为110分。具体分配如下:
(一)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包括能耗强度指标和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其中能耗强度指标满分为25分,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指标满分为25分,依据达标程度进行评分。
(二)节能措施落实指标50分,包括节能组织及制度、节能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计量及管控系统、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术应用情况、能耗限额标准对标情况、节能宣传培训情况等六个方面。
(三)鼓励项指标10分,分为超额完成节能目标、单耗行业排名前三、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或碳排放管理体系、荣获节能称号或获得政府节能方面的奖励等四个方面。
考核总评分计算方式为“总评分=节能目标完成指标评分+节能措施落实指标评分+鼓励项指标评分”,满分为110分。
六、结果评价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89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七、结果应用
考核结果将纳入市属高校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并作为全国全市节能评先推优的主要参考依据,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学校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记满分并予以优先推荐。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学校相关绩效考核指标记零分并要求限期整改,未上报整改措施及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通报。
附件:1. 2019年度北京市属高校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
2.《201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1
2019年度北京市属高校
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
节能目标 (50分) |
1、能耗强度 |
25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25分;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90%以上(含),20分;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80%以上(含),15分;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70%以上(含),10分;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70%以下,0分。 |
(1)上报北京市统计局的2015—2019年能源消费情况表(教学区与家属区能源消费数据需单独列出并说明); (2)2015—2019年建筑面积、用能人数(附上计算说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2015—2019年能源消耗统计月度台账(包括电力,供暖天然气,非供暖天然气,市政热力等)。 |
2、能源消费总量 |
25 |
完成计划目标,25分; 不超过计划目标值5%(≤5%),20分; 不超过计划目标值10%(≤10%),10分; 超过计划目标值10%(>10%),0分。 |
||
节能措施(50分) |
3、节能组织及制度 |
8 |
(1)建立能源管理机构、配备能源管理专岗、节能管理职责明确,每一项0.5分,最多1.5分; (2)建立计量、统计、节能技改,宣传培训、能耗定额管理等能源管理制度,每一项0.5分,最多2.5分; (3)设置节能改造专项资金,2分; (4)实施能耗定额管理制度,2分。 |
(1)能源管理机构设置等相关文件; (2)能源管理制度文件; (3)节能改造专项资金证明材料; (4)能耗定额管理制度实施证明材料。 |
4、节能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
12 |
(1)制定有“十三五”时期节能规划,1分; (2)近3年实施有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等,每一项1分,最多3分; (3)第(2)条相关技改建议的落实情况,及以前年度考评建议落实情况,每落实一项1分,最多6分; (3)定期分析能源消费情况,2分。 |
(1)节能规划文件; (2)近3年实施的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等成果报告; (3)第(2)条相关技改建议项目实施的证明材料及以前年度考评建议落实的证明材料; (3)月度或季度或年度能源消费情况分析等证明材料。 |
|
5、计量及管控系统 |
6 |
(1)设置有二级表,二级表网络完善,有二级表抄表记录及汇总数据完整,具备远程集抄系统,每一项1分,最多4分; (2)设置有分体空调(非宿舍区)管控系统,多联机空调管控系统,中央空调管控系统,每一项1分,最多2分。 |
(1)计量器具网络图、抄表记录及远程集抄系统界面截图; (2)各管控系统操作界面截图。 |
|
6、节能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术应用 情况 |
12 |
(1)近3年实施开展的能源管理平台、供暖系统、空调系统(不含管控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照明控制系统改造等节能技改项目,每一项2分,最多10分; (2)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实测数据,每1项0.5分,最多2分; |
(1)各节能技改项目资料(包括资金落实情况)证明文件; (2)节能技改项目节能量实测数据证明材料。 |
|
7、能耗限额标准对标情况 |
8 |
2019年生均电耗、供暖用天然气、供暖用市政热力、非供暖用天然气4项指标小于等于《高等学校能源消耗限额》(DB11 T 1267-2015)中的限定值,每项0.5分,达到准入值每项1分,先进值每项2分,最多8分; |
2019年的能耗指标计算过程及相关证明材料。 |
|
8、节能宣传培训情况 |
4 |
(1)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1分; (2)利用展板、电子屏、网络及其他形式开展日常节能宣传活动,1分; (3)开展内部节能培训活动,1分; (4)积极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节能培训,1分。 |
(1)节能宣传周等节能宣传培训活动照片、总结、媒体宣传资料等; (2)日常节能宣传相关照片; (3)内部节能培训会议召开通知、会议签到表等; (4)节能培训会通知或回执。 |
|
节能鼓励项(10分) |
9、超额完成节能目标 |
2 |
超额完成年度强度目标5%以上2分。 |
|
10、单耗行业排名前三 |
4 |
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或人均综合能耗排名前3名,4分。 |
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或人均综合能耗计算过程材料。 |
|
1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或碳排放管理体系 |
2 |
建立能源管理体系或碳排放管理体系并通过认证,2分。 |
管理体系文件及有效期内认证证书。 |
|
12、荣获节能称号或获得政府节能方面的 奖励 |
2 |
近3年评选为节能减排先进单位、节约型示范校园、节约型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等,或获得政府节能方面的奖励资金,每一项1分,最多2分。 |
提供荣誉证书、节能奖励证明等相关材料。 |
附件2
XX
201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评
自查报告
××(加盖公章)
2020年××月××日
学校联系人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邮箱 |
1 |
节能负责人 |
|||
2 |
报告编写人 |
目 录
2、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节能诊断等工作开展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X)
3、第2条相关技改建议及以前年度考评建议落实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X)
(二)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及人均综合能耗(证明材料见附件X)
(四)荣获节能称号或获得政府节能奖励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X)
表1 能源消费基本情况
序号 |
年份 |
建筑面积 (m2) |
用能人数(人) |
全日制注册学生人数(人) |
能源消费总量(tce) |
1 |
2015年 |
||||
2 |
2016年 |
||||
3 |
2017年 |
||||
4 |
2018年 |
||||
5 |
2019年 |
序号 |
年份 |
天然气消费总量 (m3) |
其中供暖用天然气(m3) |
其中生活热水用天然气(m3) |
其中餐饮用天然气(m3) |
1 |
2016年 |
||||
2 |
2017年 |
||||
3 |
2018年 |
||||
4 |
2019年 |
表3 能耗强度下降率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
项目 |
2018年 |
2019年 |
2019年 能耗强度 下降率 (%) |
2019年 能耗强度 下降率目标(%) |
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 百分比(%) |
1 |
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 (kgce/㎡) |
2 |
||||
2 |
人均综合能耗 (kgce/人) |
2.5 |
备注:1)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kgce/㎡)=能源消费总量(tce)×1000/建筑面积(㎡);
2)人均综合能耗(kgce/人)=能源消费总量(tce)×1000/用能人数(人);
3)能耗强度(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下降率(%)=(2019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2018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2018年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100;
4)能耗强度(人均综合能耗)下降率(%)=(2019年人均综合能耗-2018年人均综合能耗)/2018年人均综合能耗×100;
5)完成年度计划目标的百分比(%)=2019年能耗强度下降率(%)/2019年能耗强度下降率目标(%)×100。
表4 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
序号 |
项目 |
能源消费总量(tce)/比值(%) |
1 |
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 |
|
2 |
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
|
3 |
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与 2019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比值 |
本项自评得分 分。
本项自评得分 分。
本项自评得分 分。
本项自评得分 分。
本项自评得分 分。
1、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证明材料见附件X)
本项自评得分 分
本项自评得分 分。
根据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自查过程中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和保障措施。
表5 2019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评自查评分表
序号 (对应考评评分标准) |
自评得分 |
自评得分特殊说明事项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合计 |
按照正文内容将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依次附上。部分证明材料涉及页数过多的,可附上文头、目录、部分内容及文尾落款,原件备现场考核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