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教勤〔2021〕22号
各区教委、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燕山教委、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各学生餐配送企业:
秋季是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风险高发的重要敏感时期,为切实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及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38号)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和传染病疫情传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围
全市范围内已开学学校的食堂(含大中小学、幼儿园)、为学生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简称学生餐配送企业)、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
二、工作内容
(一)周密开展秋季开学专项检查
按照年初市教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切实做好2021年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勤〔2021〕3号)要求,利用秋季开学前后的一个月时间,开展秋季开学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辖区监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市级联合督导相结合的形式,督促学校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切实加强食堂管理
各级各类学校要健全食堂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和校方管理层。中小学食堂和幼儿园食堂落实集中陪餐制度,充分发挥膳食委员会、师生和家长监督作用。对外承办或委托经营的学校,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公开选择社会信誉良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建立承包或委托经营的评价和退出机制。
(三)扎实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
按照《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京市监发〔2020〕107号)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要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智慧监管,将学生餐加工制作视频信息接入学校(幼儿园)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学生餐配送企业要将加工制作信息同样通过以上方式推送给用餐学校,保障师生、家长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将后厨操作视频信息通过“阳光餐饮”APP向社会公示。
(四)强化从业人员培训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可借助系统现有平台或建设专用平台,积极开展线上食品安全岗位培训,按照采购、库管、配菜、掌勺、售饭等岗位分工安排不同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定期进行线上考试,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能力、操作水平和职业素养。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作为健康教育教学的重要内容,培养学生均衡膳食理念和健康饮食习惯。
(五)积极督促学生餐配送企业提档升级
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及学生餐配送企业食品安全和供餐能力的主要指标要求,将学生餐配送企业提档升级体现在质量体系认证方面。从2021年秋季开始,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内学生餐配送企业提升食品安全软硬件水平,力争用一个学期的时间督促所有学生餐配送企业通过质量体系认证。各区教委在明年春季开学以后的学生餐企业招标中,要将通过HACCP或ISO质量体系认证作为配送企业遴选的硬性指标,未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企业不得配送学生餐,全面提升配送学生餐食品安全水平。
(六)净化校园周边用餐环境
各区市场监管部门要重点检查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尤其是学生群体容易光顾的快餐店、奶茶店、炸鸡店、早点铺等。对于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后厨环境脏乱、餐具不消毒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坚决高限处罚,彻底净化校园周边用餐环境。对于不测温、不扫码、扎堆就餐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行为,要及时制止,督促整改。
(七)坚决制止餐饮浪费
学校食堂和学生餐配送企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实施方案》要求,引导广大师生养成勤俭节约良好习惯。各级各类学校要按需供餐,改进供餐方式,鼓励推行小份菜、半份菜、套餐等措施遏制餐饮浪费。
(八)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按照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四方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情况,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假期外出出行情况,严格要求境外、省外返京师生居家隔离,每日监测和记录入校师生健康状况;市场监管部门要监督学校食堂落实晨午检要求,及时发现从业人员是否出现与疫情和食品安全相关的症状,督促学校在食堂启用前进行全面清洁消杀,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严格按照防疫规定管理;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督促学校严格执行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严防新冠肺炎、诺如病毒等疫情在校内传播蔓延。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学生群体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校园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和谐社会首善之区的要求,切实增强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和卫生健康等部门的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要按照自身职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案,同时加强部门之间协作,建立迅捷高效的联合工作机制,共同保障在校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
(三)做好风险隐患处置。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学校食堂、学生餐配送企业以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存在的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同时建立隐患台账,详细记录隐患内容、整改措施和消除情况。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本着“四个最严”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于杰 电话:51994813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处:
张颖 电话:82691799
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
刘峰 电话:83970613
市教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生健康委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