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总务长办公室文件
师后通〔2022〕5号
关于印发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总务后勤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后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研究制定了《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预算管理办法》,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预算管理,科学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后勤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落实财务管理领导责任严肃财经纪律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和《北京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后勤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部门、中心。
第三条 预算编制工作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既要考虑各部门、中心发展和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财力实现的可能性。预算编制要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一)收入预算坚持“积极可靠、稳定增长、确保上交”的原则。
(二)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提及的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条 本办法所提及的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 预算内容
第六条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预算包括部门预算和校内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各部门、中心上报给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部门预算上报包括“一上”和“二上”两个环节:“一上”为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下一年预算建议数;“二上”为根据学校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在“一上”基础上编制预算。
校内预算是指在部门预算批复的基础上,根据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的事业发展目标、计划和财力可能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校内预算由收支预算、支出预算分配方案、明细支出预算三个部分组成。
收支预算是指经各部门、中心,上报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并经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的总体收支预算。收支预算反映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的年度收入规模;反映年度重点任务和重大需求;反映年度资金的主要支持方向和支出内容;反映各部门、中心管理的预算额度。收支预算是年度支出预算分配方案和明细支出预算的基础。
支出预算分配方案指各部门、中心依据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工作计划,按照经费来源结构,将预算额度细化为具体项目的分配方案。支出预算分配方案是编制明细支出预算的基础。
明细支出预算是指各部门、中心根据分配到本单位的支出预算分配方案,按照学校及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要求填报的明细支出预算。
第三章 预算管理机构与权限
第七条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关于后勤预算管理职责主要包括:
(一)按照学校的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部门预算“一上”、“二上”方案;
(二)组织编制年度收支预算草案;
(三)组织预算单位编制预算分配方案,提交后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上报学校;
(四)根据各部门、中心预算执行情况,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报后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
(五)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时间,组织各部门、中心在每一预算年度结束后编制决算报表。
第八条 预算单位是预算分配与预算执行的责任主体,包括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部门、中心,预算单位负责预算的全过程管理,保证按照学校及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要求完成预算执行进度,其职责主要包括:
(一)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本单位预算额度内的支出预算分配方案;
(二)根据本单位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按照相关职能部门分配的预算额度和管理要求,以及本单位其他可支配收入,编制明细支出预算;
(三)负责完成本单位项目的预算执行,按照工作要求完成预算执行进度;
(四)确定本单位预算额度内的预算调整方案。
第四章 预算编制
第九条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预算的编制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进行。
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各部门、中心发展和建设需要进行编制,在编制时要根据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额度,使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做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
第十条 收支预算编制程序
根据上一年度决算情况,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部门、中心,结合本年度财经工作重大需求,根据后勤领导班子会会议意见,编制本年度收支预算草案。
第十一条 支出预算分配方案及明细支出预算编制程序
每年部门预算控制数下达后,各部门、中心根据分配到本单位的经费额度及本单位其他可支配收入,按照经费来源结构,将预算额度细化为具体项目。坚持财事结合原则,结合年度发展目标、工作计划以及实际执行条件,细化论证项目和支出计划,形成支出预算分配方案与明细支出预算。
第五章 预算执行
第十二条 预算一经下达,各部门、中心必须认真、及时组织落实。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
第十三条 各中心应定期做好催收和对账相关工作,按期足额将收入上缴到财经处。
第十四条 各部门、中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第十五条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应加强对各部门、中心预算支出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预算执行中应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建议各部门、中心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六章 预算调整
第十六条 各部门、中心应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事项。预算一经批准,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得进行预算调整。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应履行相应预算调整程序。
第十七条 预算额度以内调整预算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可根据预算实际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调整,调整方案报后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执行。
第十八条 预算额度以外调整预算
各部门、中心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本单位预算额度以外增加支出预算,由中心向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提出预算调整申请。上报后勤领导班子会议审定后,提交财经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预算调整。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各部门、中心可参照本办法执行,或在本办法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以往有关规定若与此不符,以本办法为准。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2年3月31日印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