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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后通〔2020〕1号:关于印发《后勤工作会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作者:总务长办公室摄影:总务长办公室时间: 2020-01-08 08:00:00浏览:

北京师范大学总务长办公室文件

师后通〔2020〕1



关于印发《后勤工作会议实施办法》的通知


总务后勤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制度建设,完善总务后勤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经2019年12月19日后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后勤工作会议实施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后勤工作会议实施办法》





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202017




后勤工作会议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制度建设,完善总务后勤集体领导、分工合作、协调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依据学校及总务部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后勤工作会议制度是指在总务部的领导下,就总务后勤改革发展、行政管理、安全稳定、队伍建设等工作事项进行汇报、讨论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会议原则上不做重大事项决策。

第三条 后勤工作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的原则。会议的召开应坚持高效、精简、节约。

第四条 后勤工作会的人员组成

后勤工作会议成员为总务长办公室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总务后勤实体机构和机关的负责人。其他成员和列席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确定。

第五条 后勤工作会议题的确定

后勤工作会议题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在听取会议成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商定。会议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主持。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主任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后勤工作原则上不得召开。

第六条 后勤工作会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上级、学校有关重要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部署上级和学校的有关工作安排。

(二)总务后勤实体机构和机关的各类重要工作情况。

第七条 后勤工作会议事规则

(一)会议到会成员达到应到会成员(不包括列席人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召开。

(二)会议议题为一事一议,由提出议题的成员汇报相关事项,作出议题说明。

第八条 会议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要请假,会议主持人要说明其未到会原因、会后向其通报会议形成的决议、决定。会议不宜公开的讨论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九条 会议研究的事项按照参会成员分工落实到人,由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并及时汇报有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议主持人应向其传达会议情况。

第十条 会议成员在推进有关工作过程中遇到新情况不能按原计划执行时,应及时提交会议复议,特殊情况下可由本级单位负责人分别征得多数会议成员同意后,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会议认可。

第十一条 涉及总务后勤实体机构和机关的“三重一大”事项需要决策的,提交后勤领导班子会议决策。

第十二条 会议由总务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记录和整理纪要。会议纪要报出席成员签发后,根据工作需要送有关单位。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总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